院教字〔2017〕7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化培养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3-08

各单位:

为激励部分优秀学生的志向、充分发挥其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化培养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申请表

    2.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卓越培养计划申请表

    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差异培养计划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化培养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激励部分优秀学生的志向、兴趣和特长充分发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学院将试点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个性化培养计划的类型

学院个性化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Pursuing Postgraduate Program, PPP),是对部分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成绩优良,毕业后励志计划进一步深造攻读国内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的培养计划;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Innovation and Startup Program,ISP),是对有一定创新创业初步成就或成果,并计划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自主或团队创业的学生的培养计划;

(三)个性卓越培养计划(ExcellentTalentProgram,ETP),是对个别学业成绩优良,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科和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的培养计划;

(四)个性差异培养计划(Individuality Differential Program, IDP),是对个别因种种原因导致学业成绩较差,难以跟上正常的培养计划的学生实施的差异培养计划。

第二条  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申报条件:GPA≥2.50且达到数学和英语基础课测试标准,若有专业课测试需同时达到专业课测试标准。

(二)操作流程:每年9月前由系(部)汇总预计考研学生名单至教务处,教务处接名单后委托基础教学部组织数学和英语基础课测试,各系(部)酌情组织考研专业课测试。所有测试在实施前需制定好考核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达到所有测试标准的学生在公示结束后获准进入计划,公示期为三天。计划内学生的考研结果由学生所在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计划详情:

1.获准进入计划培养的学生,可以暂缓企业实习并在院内准备考研。若考研被录取,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中有关规定,进行企业实习的学分认定;若考研未被录取,仍需获得企业实习学分,但企业实习时间减短为两个月。

2.学院委托基础教学部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设考研基础辅导课程,各系(部)根据需要自行开设考研专业辅导课,进入计划的学生可优先选修。允许将辅导课程学分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中有关规定置换为当季学期的课程学分(包含企业实习学分),具体置换规定由各系(部)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

第三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

(一)申报条件:已有注册公司或者项目获批入驻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的学生。

(二)操作流程:学生向所在系(部)申请(见附件1),获批后报教务处复核。

(三)计划详情:

1.在读期间申请创业的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放宽至8年。

2.进入计划的休学学生复学后可优先转入与创业内容相关且高考类别相同的专业学习。

3.学生可以申请使用创业成果置换企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具体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个性卓越培养计划

(一)申报条件: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包含团队获奖),原则上修满所有专业理论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二)操作流程:学生在向所在系(部)申请(见附件2),获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计划详情:

1.学生可提前进入企业实习环节、延长企业实习时间或利用正常教学时间参与学科和技能竞赛、教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学生较原培养方案实习要求增长的企业实习时间或参与活动的时间可以置换为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本专业其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以实习时间置换,成绩均按照实习成绩记载;以参与活动时间置换,成绩均按照优秀或95分记载。

2.个性卓越培养计划同时鼓励学生以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置换学分。具体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和学生所在系(部)学分置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个性差异培养计划

(一)申报条件: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基于自身学业情况,在接受延长在校年限的前提下可进行申请。

(二)操作流程:

1.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个性差异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3)并报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所在系(部)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留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向所在系(部)申请(见附件3),获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计划详情:

1.该计划下的转专业区别于正常的转专业申请。学生可于大二至大三的任一学期内申请转入高考类别相同的其他专业进行学习且不受《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院内转专业规定》(院教字〔2016〕30号)的限制。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应根据学生前期的学业情况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该生的个性差异培养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2.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学生前期的学业情况制定该生的个性差异培养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3.允许进入计划培养的学生缓修课程,系(部)可每学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个性差异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未获准进入个性化培养计划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培养。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14级学生开始试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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