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07-03

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部署,为确保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课表编排工作由各学院的负责人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对排课工作进度和师资安排总体负责,教学秘书具体落实师资,教务管理员负责编排和调整课表。

(二)教学执行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应排进教务系统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名称、增减学时,改变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等,如确需调整须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长审批。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课表编排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课表编排如期完成。

二、时间要求

(一)7月10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并提交本校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和外聘教师审批表。

(二)7月10日-19日,各学院集中排课完成初稿,并提交教学任务分配表(附件1)和外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后续若有变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修改。

(三)7月19日前,教务处完成秋季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课程计划。

(四)各学院应在学校放假前通知教师课表信息,并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向各专业学生发布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班级课表。

三、注意事项

(一)外聘教师的审批应依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院教字〔2014〕48)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员(含辅导员)兼课的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得跨学科大类兼课。

(二)专职教师承担课程学时和门数要求:艺术类各专业教师一般不超过4门,其它教学单位每位教师一般不超过3门;原则上专职教师平均周课时不得超过20学时,入职不足一年新教师(无工作经验)平均周课时一般不得超过12学时,兼课的行政人员平均周课时一般不得超过4课时,其中调岗或新进不足半年的行政人员不建议兼课

(三)课表编制请遵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课表编排的管理规定(试行)》(院教字〔2017〕12号)文件执行,认真落实课表编排,尤其注意双校区教学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四)同一课程若需两名教师共同承担的,须做好教学周次的合理分配;实验课程须提前做好实验场地、实验进度、教学分组的合理安排,避免教学运行中变更实验场地或调整教学进度。

(五)各学院应在暑假开始之前下发教师课表,要求任课教师在假期做好新学期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至少完成开学两周课程的备课量,教务处将在学期第一周内进行期初教学检查。

 

 

附件:1.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XXX学院教学任务配备表

      2.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XXX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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