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7〕21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6-09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教程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教材选用的质量,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登记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6月9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规范我院教材选用工作,确保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材选用原则

第二条  坚持择优选用,鼓励优先选用获得国家级奖、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的外国原版教材。

第三条  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第四条  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改革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选用教材应保持2~3年内相对稳定,不能因任课教师的调换而随意更换教材。

第五条  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的选用详见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第三章    教材选用要求

第六条  要求所选教材必须为正规出版物,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内容组织合理,知识关联清晰。

第七条  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院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八条  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第九条  注重公共选修课教材的选用,确保教材选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教育相关部门的要求,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四章    教材选用程序

第十条  每学期课程计划排定后,由教务处下发教材征订通知,各系部组织开展教材选定工作,填写教材选用登记表(见附件一),上报各系(部)负责人审核后,交至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上报至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后统一征订。

第五章    教材选用保障

第十一条  学院建有教材样本库,每学期教材选定前教务处需向各系(部)提供教材出版信息,为教师选用优秀教材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各系(部)应积极配合学院教材选用工作,及时上报教材使用明细,保证新学期教材按时到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doc
44 KB(下载次数:133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