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10-25

各系(部):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号)要求,现进行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学分置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此次学分置换工作的对象为参加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的全体学生。

二、置换标准及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或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为单位,完成的成果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申请,具体置换标准和置换流程详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号)。

三、指导要求

1.系部为达到申请条件的学生指定指导老师或者由学生自行联系指导老师(一般为原成果的指导老师为宜),主要指导学生填写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等。

2.答辩成绩合格以上的,指导老师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且指导人数不计入毕业设计指导人数。

四、时间要求

工作的时间跨度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学生提交学分置换申请表至各系部教学秘书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2.系部审核申请学分置换的相关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3.系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并将答辩成绩告知学生,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4.教务处组织对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5.教务处统一公示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名单、成果及成绩,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五、其他

毕业设计学分置换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以多种形式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请各系(部)提高重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学分置换的宣贯工作,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学分置换的实施计划,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答辩、评审环境。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