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7〕35号)要求,学院实验室(含双创中心,以下统称实验室)建设实行预算制和项目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建设效率和建设效益,现就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运行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7〕92号)要求,仅限于已提交2018年实验室建设预算的项目,未提交预算申请,原则上不允许申报,或者不同意立项。
二、申报材料说明
(一)实验室立项申请表
1.重点说明申请建设实验室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学科竞赛、教科研课题;
2.实验室的建设进度和时间要求,要根据教学需要,做好轻重缓急的安排,做到实事求是。
(二)实验室设备预算表
1.本预算表包含需采购的仪器设备、工具、家具、配套施工等完成实验室建设所必须的费用预算;
2.所需采购的设备及相关物资,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要求设备台套数合理、符合班级和分组实验要求,参数应符合行业标准,原则上不允许指定品牌和型号。为了保证设备的性能和质量,允许提供三家以上同类档次的品牌供选择。
(三)其他材料
1.校内专家论证表:对于项目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各系(部)均需要提供校内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组可根据系部实际情况,由教研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实验中心负责人等学术水平较高、实验室建设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要求不少于三人。
2.实验室现有设备情况:仅限于改、扩建项目,应提供现有实验室设备台账和使用现状,作为申报的重要依据;
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因特殊原因,需要指定品牌和型号的设备,需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按流程经相关领导审批;
4.参考图片:实验室拟采购的设备、家具,或预期建设的效果、布局,应提供有效参考图片,作为项目评审、实施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实验室建设施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并配合系部实验中心、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做好实验室的建设组织工作;
(二)各系部要针对项目申报材料,组织教研室、系部实验中心认真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确保项目申报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教学需要;
(三)对于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报送不准时的项目,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以系(部)为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陈老师处(zachen@iflytek.com)。
附件: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表及其附件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