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7〕41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管理员
2017-11-23
各单位: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学位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严肃性,保证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实施办法》,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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