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8〕55号:关于编制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教务处 2018-05-24

各院(部):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1.按照培养方案制定2015级-2018级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2015级、2018级教学计划从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增加并提交审核;2016级、2017级教学计划从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进行核对并提交审核。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秋季学期排课实际周数最多为18周。

二、相关要求

1.各院(部)在进行教学计划增加和核对时,注意核查课程全部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承担单位、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学时、学时分配、学分、是否主要课程、开课校区等信息),并积极与课程的承担单位联系,以便及时落实教师。

2.2015级-2017级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提交审核的2018级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应结合修订情况,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若确需对培养方案中原定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需提前提出调整意见并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详细说明原因),经所在院(部)论证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院(部)同步从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申请变更,教务处审批。

3.专业选修课的计划由各院(部)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并在教务系统内提交审核。后期按照审核通过的执行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和学生选课。

4.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列课程及学时要求安排,未列入计划的课程及环节一律不予安排。

5.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一经制定,应严格遵照执行。随意变更教学执行计划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报送

1.若确需对培养方案中原定计划进行调整的院(部),请按

照要求于6月8日前报送《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部)于6月13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提交,教务处于6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审批。

3.请各院(部)于6月25日前将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从教务处系统中导出、打印,院(部)签章后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孙辉    联系电话:0553-8795015

 

附件: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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