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校级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05-25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号)要求和《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教务处〔2018〕5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现将结果公布(见附件)。
各单位要对检查验收和结题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激励;对完成情况欠佳的项目负责人,各单位要进行约谈,并在下一次项目申请时不予优先推荐;对验收不合格予以撤销的项目,下一年度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