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部署,为确保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课表编排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对排课工作进度和师资安排总体负责,教学秘书具体师资落实,教务员负责课表的编排与调整;
(二)课表编排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名称、增减学时学分、更改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等,如确需调整须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长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将课表编排情况反馈至教务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课表编排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课表编排如期完成。
二、时间要求
(一)7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模板(附件)要求制定本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分配表,上报教务处,并同时提供外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和本校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
(二)7月20日前,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体育教研室负责落实2017级学生体育俱乐部的实施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三)7月5日-7月22日,各教学单位集中排课并形成排课初稿,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7月18日前,教务处完成秋季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课程计划;
(五)各教学单位应在学校放假后一周内通知教师课表信息,并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向各专业学生发布2018-2019秋季学期班级课表。
三、注意事项
(一)外聘教师的审批应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院教字[2014]48)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员(含辅导员)兼课的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得跨学科大类兼课;
(二)专职教师承担课程学时和门数要求:艺术类各专业教师一般不超过4门,其它教学单位每位教师一般不超过3门;原则上专职教师平均周课时不得超过18学时,入职不足一年新教师(无工作经验)平均周课时不得超过12学时,兼课的行政人员平均周课时不得超过4课时,其中调岗或新进不足半年的行政人员原则上不建议兼课;
(三)课表编制请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课表编排的管理规定(试行)》(院教字〔2017〕12号)文件执行,认真落实具体排课,尤其注意双校区教学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四)各教学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在假期做好新学期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至少完成开学两周课程的备课量,教务处将在学期第一周内进行教学检查。
附件:1.XX学院18-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分配表
2.XX学院18-19学年秋季学期外聘教师登记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