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10-3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满足实验教学需要,打造实验教学特色,提高实验室建设效益,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7〕3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实验室(含双创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建设项目

(一)近年新增专业急需健全、完善的实验室;

(二)教学改革或专业认证、评估需要进一步强化的实验室;

(三)适应新工科建设需要的跨学科专业的综合实验平台或传统实验室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四)设备年限较长需更新淘汰,安全规范需提高的实验室;

(五)校企、校政或校政企共建且有源于政府或企业投入资金的多元协同育人的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由院长牵头组织实验室建设工作,成立由分管教学(实验中心)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组成的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拟申报项目的调研、评估、论证等工作,并由实验中心配合教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等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各项建设、验收工作。

(二)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及2018-2020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结合C2018人才培养方案及最新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教学内容,充分讨论2019年实验室建设计划。

(三)各学院要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完善实验教学课程与内容体系,优化实验室功能结构,充分考虑资源共享和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四)各学院要加强调研,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实验用房、环境(包括消防、仪器运行环境、水电、安全等)等条件,投入的设备必须与所开实验项目内容吻合,对于拟购买的设备要给出相对准确的预算、推荐品牌(不低于3个)、型号参数等详细信息,避免盲目申报。

(五)普通教学实验室建设原则上不考虑贵重仪器设备,由于教学需要必须申报大型、贵重设备的(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或项目预算40万以上),需组织校外的高校、企业专家(不少于3人)论证,部分项目视情况由教务处组织校级论证。

(六)近两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进度严重滞后、未按照立项申报计划开设的实验学时投入使用的学院,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削减或不予考虑。

三、建设流程

(一)各申请建设项目需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分工,调研、撰写、提交立项申请书。

(二)各学院由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讨论、论证,并对拟同意建设的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汇总提交教务处并附立项申请书。

(三)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结合学校资金计划,对各学院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初审并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根据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向学院董事会执行董事汇报实验室专项建设预算,同意后分别提交财务处、资产处进行财务立项、招标采购。

四、年度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表

序号

工作计划

时间节点

完成方式

1

报送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1)

2018年11月20日

电子版发送教务处

2

报送实验室立项申请书

(附件2)

2018年11月底

电子版发送教务处

3

完成预算汇报、申请

2018年12月底

教务处汇报

4

提交财务处、资产处立项采购

2019年2月底

纸质审批

5

建设项目中期检查

2019年6月

另行通知

6

新建项目进度及使用考核

2019年11月

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兆安

邮箱:zachen@iflytek.com

电话:0553-8795016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2.实验室立项申请书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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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实验室立项申请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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