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10-26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综合反映教学效果和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加强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水平,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院教字〔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及2018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毕业设计档案建设等环节进度安排及质量监控,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答辩资格。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毕业设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明确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

(二)各学院应积极开展毕业设计动员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毕业设计相关规定,明确各环节中的具体要求。对于在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分批次动员、组织讲座、网络通讯软件等多种形式宣贯,确保毕业设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

(一)加强企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的衔接

抓好毕业设计的选题工作,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基本原则。企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两个实践环节,各学院应以学生企业实习为契机,以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为指导,将学生企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紧密关联,鼓励设计类课题和企业课题,尽量减少理论性课题。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工科、工程教育。

(二)加强毕业设计作假处理

各学院应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凡发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等作假行为者,应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暂行)》(院教字〔2014〕35号)处理上报;各指导教师需按照我校关于毕业设计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学生的指导工作,杜绝抄袭、造假、过度引用等学术失范现象。应组织对所有毕业设计进行重复性检测,首次查重结果为抄袭,重新修改论文并必须再次进行查重;连续两次查重结果为抄袭,毕业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三)加强写作规范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制定的各项材料模板统一要求,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调整模板框架和格式要求。

(四)加强评分标准统一化

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在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互评之前,制定合理、科学的评分标准,确保答辩成绩的权重,原则上答辩成绩不得低于总成绩的40%,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业需严格按照认证要求来做毕业设计的达成度评价。

(五)加强流程规范化

各学院应严格遵守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各环节、各项材料线上线下必须同步进行,严禁出现跳过某环节推进的现象,教务处各阶段的检查通报均以系统进度为准。

三、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各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组应结合2018届毕业设计完成情况,根据指导教师工作量及表现,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毕业设计启动后外聘教师集中指导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得少于3小时,保存好指导签到记录以作存档。不断优化指导教师结构;鼓励引进企业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指导毕业设计工作。同时,对于高校外聘指导教师和企业双师参与指导的请向学院报送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学院存档)。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统计表(附件2)。

四、加强企业课题申报

为紧密联系生产实践,加强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的结合,同时满足专业评估要求,50%的毕业设计须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同时要求学院每年申报的企业课题比例不低于20%或不低于上一年度比例。

(一)企业课题的界定

1.课题来源于企业实习或其他社会生产实践活动;

2.课题成果(文字形式)被知名期刊转载、引用等;

3.课题成果(产品形式)被企事业单位采纳、推广等。

(二)相关要求

1.申请企业课题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企业课题来源鉴定表(附件3,学院存档)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学院向教务处报送企业课题来源一览表(附件4)(课题成果涉及到被转载、引用、采纳、推广的可延迟至出成果后报送);

2.同等条件下,来源于企业课题的毕业设计优先参评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

3.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者,学校将颁发“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证书。

五、毕业设计相关时间节点要求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毕业设计各环节实施计划,自行设置各环节实施时间节点,其中教务处对完成选题时间、完成中期检查时间、完成答辩时间以及完成成绩录入时间做了明确要求,总体要求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所有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设置详见附件5。

六、报送材料

(一)毕业设计实施计划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0日

(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三)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统计表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四)企业课题来源一览表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邮件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卢平杨

电话: 0553-8795016 邮箱:pylu2@iflytek.com。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统计表

3.企业课题来源鉴定表

4.企业课题来源一览表

5.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计划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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