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取消毕业前“清考”的通知
教务处 2018-11-06

各单位:

2018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学生大三学年起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再安排毕业“清考”,2017级学生大二学年起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再安排毕业“清考”,2018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再安排毕业“清考”。

二、因转专业、复学、留(降)级、退学试读等原因申请补修各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按学生学籍所在年级执行。

三、所有申请重修的课程须在大四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学期不得安排任何课程和环节的重修。

四、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严格抓好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学习过程考核,严禁对学生降低标准,杜绝“人情分”现象出现。

五、请各学院自2016级学生起提前做好学业筛查,认真贯彻落实学业预警制度,把学业预警工作落实到位。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与需要预警的学生进行谈话、指导,及时提醒学生本人和告知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六、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务必将本通知转告到所有学生,并督促学生刻苦读书学习,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学业。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