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11-30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精神,现启动我校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限额

(一)一流(品牌)专业(2项)

(二)一流课程(5项)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不占指标,不限额)

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智慧课堂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占指标,不超过2项)

(三)一流教材建设

新编教材2种。校际之间联合申请,第一主编所在院校可多申请2种。修订教材不占指标。

(四)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8项)

5.高水平教学团队

6.教学名师

7.教坛新秀

8.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不超过2个)

其中推荐教坛新秀数量需占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总指标数一半以上。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9.重大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5项,学校直接统筹)

10.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10项,其中重点3项,一般7项,重点项目学校直接统筹)

(六)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2.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七)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不限额)

14.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不限额)

15.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以上11、15合计2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一流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应为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十二五”规划、且已经正式出版,推广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以及已经立项建设的国家和省级“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应具有教授职务。

(二)教坛新秀的申请者必须在高校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质量评测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且经过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遴选排名前列。

(三)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有相应的保证,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一线教师要聚焦研究微观内容,重点研究方向在课堂教学等方面。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四)申报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的须获得过省级卓越计划项目。

(五)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的申请仅限于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单位和指导教师团队,且自2017年来未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的认定。转评类教学成果奖申报一等奖应对应相应大赛全国最高级奖励,以此类推。

(六)其余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类别和条件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二)各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专业评估和认证、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满足以上需求的申报项目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立项。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三)重大教学研究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由学校重点围绕我校在提升教学质量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等方面提出重大教改的题目,该题目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不单独组织申报。

(四)为提高效率,本次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除外)申报采取信息化操作。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信息门户入口)上传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并由申报单位在线审核。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书、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yangzhang5@iflytek.com。截止时间12月7日。

(五)各单位应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审核项目名称规范性,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六)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截止时间12月10日。

(七)教务处将于12月10日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名单。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553-8795016

 

附件: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