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中符合《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要求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
二、指导要求
(一)本次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严格按《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公共英语教学实施办法》(校教字〔2018〕9号)执行。
(二)各学院成立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的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所制定的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
(三)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的材料,确保其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
三、置换标准及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或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为单位,完成的成果、取得的成绩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具体置换标准和置换流程详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各学院的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细则。
四、时间要求
此次认定工作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学生提交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至各学院工作小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二)各学院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于3月8日之前报教务处复核,同时提交替代课程和学分置换认定的统计表(模板见附件2)。
(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的结果进行复核,截止时间为3月14日。
(四)经教务处复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在全校内统一公示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的学生名单及其认定结果。公示满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五、其他
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因材施教、促进个性化教学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的宣贯工作,并按照教务处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审查各项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
附件:1.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表
2. XXX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统计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