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9〕9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教务处
2019-07-04
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对《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予以修订。经2019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2019〕12号研究通过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更新转专业、转学、重修、辅修等涉及内容;删除原有关清考的内容,新增延期毕业内容;明确学制和修业年限;取消因挂科而退学的条件,取消退学试读,取消留级2次的限制;将留级从原来的二、三、四年级秋减少为三、四年级秋,即大二秋季不做留级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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