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9〕11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务处
2019-07-0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经2019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2019〕12号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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