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卓越培养计划
教务处
2020-09-08
相关说明:
1.申报条件: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包含团队获奖),原则上修满所有专业理论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2.个性卓越培养计划同时鼓励学生以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置换学分。具体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45号)和学生所在学院学分置换的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