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0〕21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班级导师(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0-10-14


各学院: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经2020年9月11日校长办公会〔2020〕22号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班级导师(班主任)汇总表

2.学生班级导师(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

3.学生班级导师(班主任)终止聘用申请审批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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