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0〕24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0-10-16


各单位: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7〕35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科字〔2016〕8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校产字〔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2020年10月8日校长办公会〔2020〕24号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意见审批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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