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07-2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部署,为确保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课表编排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对排课工作进度和师资安排总体负责,教学秘书具体落实师资,教务员负责课表编排和调整。

(二)教学执行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应排进教务系统且严格执行,并按培养方案中的理论、实验、上机、课外的学时分类落实,落实任务时不得随意增减学时,如确需调整须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长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课表编排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课表编排如期完成。

二、时间要求

(一)7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并提交本校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通知教师按照任务落实的课程提前做好备课,课件的制作、教案及授课计划表的编写等。

(二)8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集中排课完成初稿,并提交教学任务分配表(附件1)和外聘教师审批表及其汇总表(附件2),后续若有变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修改。

(三)8月23日前,教务处完成课表审核并发布教师课表信息。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教学单位向各专业班级发布学生班级课表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外聘教师的审批应依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校字〔2020〕53 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员(含辅导员)兼课的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得跨学科大类兼课。

(二)专职教师承担课程学时和门数要求:艺术类各专业教师一般不超过4门,其它教学单位每位教师一般不超过3门。任课教师周课时要求按《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工作量标准及核算办法(2021修订)》(校教字〔2021〕3号)执行,其中新进不足半年的行政人员不建议兼课

(三)课表编制请遵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课表编排的管理规定(试行)》(院教字〔2017〕12号)文件执行,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四)同一课程若需两名教师共同承担的,需做好教学周次的合理分配;实验课程须提前做好实验场地、实验进度、教学分组的合理安排,避免教学运行中变更实验场地或调整教学进度。 

联系人:孙怡川    

 

附件:1.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XXX学院教学任务配备表

      2.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XXX学院外聘教师汇总表(附件请在校内邮箱下载)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