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1〕13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1-07-0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规范性,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请于校内邮箱下载)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