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 创业能力,提高学生参加创新项目和各类学术活动、科技竞赛的积极性,现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 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 号)要求,进行 2023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学分置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 2023 届本科毕业设计的全体学生。
二、置换标准及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为单位,完成的成果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设计学分置换申请,具体置换标准及置换流程详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 号)。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为达到申请条件的学生指定指导老师或者由学生自行联系指导老师(一般为原成果的指导老师为宜),指导教师主要指导学生填写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等。
(二)对于答辩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学院可给予其指导老师一定的工作量,且不计入毕业设计指导人数。
(三)各学院制定统一的毕业设计置换成绩评定实施细则,同时需明确各环节应有的评定记录。团队成员参与毕业设计学分置换的,补充团队成员具体分工明细一览表及成果、答辩等成绩评定的明确依据。各学院做到归档材料完整、加强内容质量管理, 确保成绩评定有据可依,并且将参加学分置换的学生归档材料扫 描成 pdf 文档录入毕设系统,具体录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将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材料汇总并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复审工作。纸质版汇总表(附件 1)要求 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汇总后发至邮箱 yaoyao10@iflytek.com。
四、时间要求
工作的时间跨度为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学生提交学分置换申请表至各学院,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二)学院审核申请学分置换的相关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并将答辩成绩告知学生,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四)教务处组织对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教务处统一公示申请学分置换的学生名单、成果及成绩,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7 日。
五、其他
(一)请各学院提高重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学分置换的宣贯工作,严格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 换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32 号)要求,根据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学分置换的实施计划,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确保在 “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答辩、评审环境。
(二)各学院已制定的毕业设计学分置换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并通过学院正式发文的,可结合学院学分置换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
1.2023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汇总表
2.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答辩记录表
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申请表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成果综述报告
5.各类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6.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置换补充说明(附件请在校内邮箱下载)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1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