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02-02

各学院:

为有序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结合实验教学现状和实验室建设规划,按时完成项目论证及申报工作。

一、总体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已编制的学院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2024—2025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步实施做好2024年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

(二)瞄准定位、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瞄准首位产业、制造业智能升级趋势,统筹做好实验室集群的顶层设计,优先支持汽车、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面向学科专业群共享实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三)保障基本、统筹效能。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合理规划实验室建设经费。要充分保障和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急需项目,同时要突出重点,避免分散、重复、低水平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填写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有充分的必要性分析、严谨的可行性分析,明确实验室所支撑的课程属于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明确已开相关课程实践环节落实情况、明确已开出实验项目及实验人学时情况、明确预期开出的实验项目及受益面。

(二)合理规划物理场地,充分做好实验室场地布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场地空间,加强实验室复用,没有明确场地或者未提供场地解决方案的项目均不予以立项。

(三)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合理编制技术参数,避免出现以下问题:

1.设备台套规划不合理,导致实验分组不科学;

2.设备用途偏向于科研、竞赛项目,没有充分用于实验教学;

3.与实验教学无关的设备,如办公用品、笔记本电脑等。

4.技术参数过于简单或者过于详细,不够科学、公允。

三、进度安排

(一)2024年2月:各学院对本单位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各学院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将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审批的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二)2024年3月: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对支撑的课程、专业人数、实验学时等进行形式审核,给出申请项目必要性审核意见,并报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2024年4月:完成项目申报和年度实验室建设预算立项,各单位提交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具体立项、审批进度可结合实验室实际教学需求另行调整)。

联系人:陈兆安 zachen@iflytek.com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2.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表

3.实验室建设专项预算表

4.实验室论证意见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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