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字〔2023〕10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中符合《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要求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
二、认定要求
(一)本次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严格按《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字〔2023〕10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外语类通识必修课教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字〔2023〕9号)执行。
(二)各学院成立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所制定的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工作。
(三)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的材料,确保其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
三、置换标准及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为单位,完成的成果、取得的成绩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具体置换标准和置换流程详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各学院的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实施细则。
四、时间要求
(一)材料提交。2月19日至23日。学生提交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表(附件1)、佐证材料及复印件两份至各学院工作小组。
(二)成果认定单位审核。2月26日至28日。各学院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月29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复核,同时提交替代课程和学分置换认定的统计表(附件2)。
(三)教务处复核。3月1日至3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的结果进行复核。
(四)认定公示。3月4日至8日。经教务处复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在全校内统一公示本学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材料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五、其他
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因材施教、促进个性化教学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的宣贯工作,并按照教务处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审查各项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在学分置换认定过程中若有疑问之处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方式:孙怡川 0553-8795020
邮 箱:ycsun2@iflytek.com
附件:1.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申请表
2.XXX学院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认定统计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