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3〕14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教务处 2023-10-31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评定的意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本科人才培养实施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特修订本细则。

经2023年10月26日校长办公会〔2023〕21号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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