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 2025-09-26

各学院:

为更好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的教学秩序管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字〔2023〕8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校教字〔2025〕7号)文件要求及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4级、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可申请校内转专业,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及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统招全日制在籍在校2024级、2025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一)2025级学生申请条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且有明确的拟转入专业学习规划;2024级学生申请条件:申请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记录,且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0%;

(二)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三)符合其他特殊方式转专业:创新创业转专业、入伍退役转专业;

(四)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最多允许转两次(含特殊方式转专业);

(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大一学生申请时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大二学生申请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

(一)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生源省份的学生,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组)相同的专业间可以申请互转,物理组专业可以申请转入物理组或历史专业组,历史组仅限转入历史组专业;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生源省份的学生,工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三者之间可以互转,文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三者之间可以互转,工学类专业也可以转文学类专业,但文学类专业不允许转入工学类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学生仅可在本专业类别内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一、大二学生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并附300字以上的陈述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负责学生转专业资格初审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

(二)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对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按申请转入专业进行汇总并在学院官网公布,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三)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报名情况,制定拟转入专业的具体考核细则,包括计划拟接收人数、考核工作流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将院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的考核细则报送教务处汇总,经复审通过后于10月30日前统一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发布;

(四)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转专业考核细则,负责对第一专业志愿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确定第一志愿拟接收名单且在所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1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

相关学院公示第一志愿拟接收名单后,再将第一志愿未被拟接收者按第二专业志愿投档至相关学院,相关拟接收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查,确定第二志愿拟接收名单且在所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汇总报校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由学校行文,教务处发送转专业学籍异动通知单;

(六)学生于春季学期初凭转专业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他

(一)学生应端正态度,认真填写申请表。对于申请材料不合格的,或在转专业考试中作弊的,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各学院对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标注补修之前未修课程或环节并督促学生原则上在一学年内完成补修;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被申请转入专业录取或完成转专业手续之前,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对转入新专业后不适应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转入与转出学院同意,允许其在试读期(3周)内返回原专业学习,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53-8795020

 

附件: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