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开学工作指南(二)》(皖教秘〔2020〕5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疫情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规范在企业学生信息跟踪和相关资料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审查学生返回企业工作条件(一)严格审查对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企业属地允许复工生产)要求学生回到企业工作,学院应要求企业承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对学生疫情防控负责;要求学生家长明确知晓并同意子女返回企业工作;要求学生本人明确符合居住地疫情管理、知晓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和线上教学要求、承诺服从企业和属地管理。(二)事先报备学院应在完成企业、学生家长、学生本人资料审查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经审批同意后,学生方可赴企业工作。(三)严禁学生返回企业实习毕业(企业)实习属于实践教学活动,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开学工作指南(二)》要求,“不得要求实习生上岗时间与用人单位复工时间同期。对确有需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