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8〕14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工作量标准及核算办法(修订)》的通知
教务处
2018-07-12
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促进教师参与全员全过程育人,明晰教师岗位职责,规范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及核算方法,针对学校原教师工作量标准及其核算办法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工作量标准及核算办法》(院教字〔2016〕41号)同时废除。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