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复赛和决赛将于2021年10月9日至14日在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举行。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和选拔工作,并鼓励和推动我校学生的课外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学校将举办2021年全校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暨全国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在籍在校学生(不限专业,不限年级)
(二)参赛选手的基本要求
1.了解钢铁材料显微组织及其对材料力学性能的影响;
2.具有金相制备的基础知识;
3.能正确使用金相显微镜进行金相显微组织观察;
4.掌握金相试样打磨、抛光、浸蚀、观察和拍照的基本技能。
二、竞赛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初赛时间:2021年4月14日;
决赛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初赛阶段比赛办法如下:
1.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 30 分钟到达检录处签到,领取样品并选取金相砂纸;开赛前 10 分钟尚未到达检录处的选手视为弃权。
2.开赛前 3 分钟,选手进入磨样室,提前将磨砂纸排放好;在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后即可开始比赛。
3.选手需在20分钟内对样品的指定端面 (未刻有样品编号的一端) 完成倒角制作、磨制、抛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4.比赛结束前 5 分钟,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
5.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
6.评审委员会按照《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评审工作条例》以及本规则给出的评分标准评分。
(二)在决赛阶段比赛办法及选手需遵守规定如下:
1.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磨、抛光及腐蚀和显微镜观察等三部分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除相应的操作分。
2.比赛提供若干型号的水磨砂纸和干磨砂纸供选手选用,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 6 张砂纸。进入磨样室后,选手不得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3.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手磨或机磨甚至机磨加手磨的混合方式进行预磨,但不允许在加水条件下手磨或在不加水条件下机磨。
4.抛光布由工作人员在赛前统一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 (不扣分)。
5.选手在领取样品时如遇样品表面存在明显缺陷,经现场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更换样品,进入磨样室后即不得要求更换样品。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且每更换一次样品需扣 10 分。
6.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辅助实验工具 (包括耗材、器皿等) 进入赛场。
7.在因设备设施故障、其他选手影响等非本人因素导致比赛受到严重干扰时,选手应继续比赛 (不另行补时)。比赛结束后,经选手所在高校领队申请,由监督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允许选手再次参加比赛。如果再次参加比赛,则取第二次比赛成绩作为选手的成绩。
8.选手在比赛场地内不得拨打和接听电话。
四、评分标准
(一)初赛采用以下统一的评分标准:
(二)决赛采用以下统一的评分标准:
“操作规范”部分评分办法
现场操作扣分标准 (按预磨、抛光及腐蚀、显微镜观察三个环节分别评定;每一环节出现以下作习惯 (如操作结束后未收拾工作台面、耗材随手乱扔等) 最多可扣除10分。
1.可能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操作 (如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液、机磨时样品放置位置不正确、样品飞出等) 最多扣3分;
2.可能导致设备、仪器损坏的操作 (如机磨时不加水、湿手操作显微镜等) 最多扣2分;
3.可能导致耗材、能源等不合理消耗的操作最多扣1分;
与现场操作相关的其他扣分
1.比赛过程中占用他人工位,根据对他人操作的影响程度大小扣1-3分;
2.未穿着比赛服进入赛场扣1分;
3.选手在刻有编号的端面上进行磨制导致样品编号无法识别的,成绩计为零分;
4.在宣布比赛结束后仍未停止操作并离开工位的,样品不送交评委评分,选手成绩记为零分。
五、活动奖项
(一)初赛
根据初赛评审结果,评选出三等奖和进入决赛的名单,三等奖获奖人数为不超过初赛参赛人数的35%。
(二)决赛
决赛为参赛选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
一等奖获奖人数为不超过决赛人数的40%,上限不超过初赛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获奖人数的上限为初赛参赛人数的30%;在一等奖选手中进行遴选并集中培训,最终确定2021年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和第三届安徽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参赛名单。
六、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加入QQ群(959416552),了解比赛信息和进行竞赛交流。
参赛队伍可在2021年4月7日2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08114898@qq.com处,标题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附件:比赛报名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