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8级企业实习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教务处 2022-09-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实习(以下统称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习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鼓励表彰在实习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 2018 级企业实习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实习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实习先进单位

面向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评选实习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

优秀实习工作者:参与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学校教职工和企业负责实习相关人员(不含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比例

(一)实习先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评选1个实习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

优秀实习工作者: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实际参加2018级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人数的30%(四舍五入取整),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企业优秀实习工作者由学院结合企业相关人员的工作成果综合推荐,不设置比例。

三、评选要求

(一)实习先进单位评选要求

1.实习组织领导。评选单位实习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组成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学生对本学院实习组织和整体实习安排评价满意度较高。学院与实习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机制,共同完成实习组织领导工作,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2.实习过程管理。评选单位实习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制订完整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落实,实习效果显著。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合理,实习学生成绩评定科学,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积极认真,实习归档的各种材料齐备,实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实习安全管理。评选单位能随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重视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实习期间发生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违纪现象或舆论事件,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优秀实习工作者: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关心支持学校、学院实习工作。

2.熟悉学校和学院实习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实习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本学院实习管理和服务任务,认真完成本职实习工作,在学院实习工作开展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做好实习工作组织、检查、评估等工作,促进学院实习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四、评选程序

(一)实习先进单位

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1),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二)实习先进个人

优秀实习工作者:

1.本人申请和学院组织推荐相结合。由工作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实习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学院组织推荐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2.学院评选。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先进个人评选小组,参照评选要求开展院内评选,确保做到评选小组组成公开、评选要求公开、名额指标公开、评选材料公开、评选结果公开,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核后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对于弄虚作假的材料,取消相应评选指标并予以通报。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在2022年10月14日前将《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1)、《优秀实习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aoyao10@iflytek.com。

六、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实习先进单位和实习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分别授予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实习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联系人:姚瑶 0553-8795020

  

附件:1.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

2.优秀实习工作者申请表(附件请在校内邮箱下载)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