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6〕5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教务处
2026-04-08
各单位:
为规范学生《企业实习》课程自主联系实习(以下简称“自联实习”)过程管理,加强自联实习过程检查,保障实习规范与质量,坚决杜绝虚假实习与无效实习,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习管理要求,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补充规定》。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