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
教务处
2026-06-11

相关说明:
1.任课教师申请调、停课以后的补课必须履行相关补课手续。
2.教务员根据补课情况据实核算课酬。
3.对未经开课单位和教务处批准或未办理正常手续的调、停课,均视为擅自调、停课,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教字〔2018〕11号)的相关要求处理。
近期公告
- 关于2025-2026学年优秀班级导师(班主任)评选结果的公示
- 关于发布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观摩课”安排的通知
- 关于公布查询2024级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初始计划通过名单的通知
- 关于授予唐霄宇等五十四名学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 关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实施2024级“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毕业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安排
- 关于2026年9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