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
教务处
2026-06-11

相关说明:
1.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教务处下发考核计划通知。
2.每学期教学周结束前两周(春季第14周/秋季第16周)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A4缩放打印一份交开考单位存档。
3.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录入工作,并按归档要求完成试卷装订。
4.考查类课程材料装档主要包含以下材料:装订封面、装订目录、考核任务书、课程小结、平时成绩考核表、学生成绩考核表、考核成果(论文、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