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教材编写、出版
教务处
2026-06-11

相关说明:
1.学校同意编写的予以使用三年,超期后如想继续使用,需再次履行审批流程。
2.主讲教师不得擅自停用经审批使用的自编教材。
3.教师编写教材但未经学校教材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原则上不予使用。
4.自编讲义的编写应该参照自编教材,并且运行成熟后应主动转化为教材。
5.具体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校教字〔2025〕30号)相关规定执行。
近期公告
- 关于2025-2026学年优秀班级导师(班主任)评选结果的公示
- 关于发布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观摩课”安排的通知
- 关于公布查询2024级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初始计划通过名单的通知
- 关于授予唐霄宇等五十四名学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 关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实施2024级“励志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毕业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考试安排
- 关于2026年9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的通知


